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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公务人员工作日午餐饮酒的实施办法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五台山林业总场党委,县委各部办委局,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
  为了落实县委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八条规定”,认真执行“工作日午餐禁止饮酒”之规定,树立国家公务人员良好形象,提高工作效能,特制定禁止公务人员工作日午餐饮酒的实施办法。
  一、工作日午餐禁止饮酒的界定。工作日是指机关单位公务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正常上班时间,法律规定放假日或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允许放假休息的时间除外,节假日值班人员在单位值班的时间也视同工作日。禁止工作日中午饮用的酒水指白酒、黄酒、啤酒、红酒或其它含有酒精的饮料。工作日午餐禁止饮酒的对象是指全县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在职公务人员,还包括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接待县外客人时,在工作日午餐可以适量饮酒,但决不允许酗酒。
  二、宣传发动,建章立制。房县禁止公务人员工作日午餐饮酒座谈会召开以后,全县各级各单位要迅速宣传发动,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制度和办法。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将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电子政务网、刷写标语、悬挂条幅、开动宣传流动车、组织文艺宣传队等途径,大力宣传禁酒令的重要意义、明文规定、禁酒访谈、禁酒活动开展情况及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等。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把禁酒令宣传到党员干部职工中去。通过宣传发动,营造氛围,促使所属党员干部人人皆知、共同参与、自觉遵守。在组织学习、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各级各单位要按照《湖北省关于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县委关于干部作风建设的八条规定》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以禁止公务人员工作日中午饮酒为重点的干部作风建设方面的有关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通过建章立制或管理办法,坚持用制度规范和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
  三、加强督导,巡视检查。县委将由县委督办室、县政府督办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等部门组成联合专班开展巡视督察工作,检查“禁酒令”执行情况。县纪委设立禁酒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宣传部在新闻媒体设立禁酒行动专栏,经常报道各地执行禁酒令的情况。财政、审计部门在公务接待费用核销入帐和审计过程中要严格审查把关。全县各级各单位可采取聘请监督员、信息员或发挥已聘用各类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各乡局级单位在普遍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也要组成相应的督查专班,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执行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制止处理,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四、严肃查处,以儆效尤。从4月1日起在全县将全面开展禁酒监督检查和调查核实工作,对饮酒违规者,做到发现一起,迅速查处一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受理查处违反“禁酒令”的违规行为。对第一次违规饮酒者,给予谈话警告、批评教育、记录在案;对第二次违规饮酒者,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对第三次违规饮酒者,将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停职反省、免去职务、轮岗交流、纪律处分。对机关单位内出现了3人次以上(含3次)在工作日午餐饮酒的,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要求,追究该单位领导人员的责任。通过严肃查处,严格追究,促使禁令畅通,引以为戒,以儆效尤。从4月1日起,对顶风违规饮酒者严肃查处。
  本办法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中  共  房  县  纪  委     中共房县县委组织部

 

中共房县县委宣传部

2008年3月16日 


发布人:hbfxjw
发布时间:2008-3-24 10: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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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公务人员工作日午餐饮酒的实施办法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五台山林业总场党委,县委各部办委局,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
  为了落实县委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八条规定”,认真执行“工作日午餐禁止饮酒”之规定,树立国家公务人员良好形象,提高工作效能,特制定禁止公务人员工作日午餐饮酒的实施办法。
  一、工作日午餐禁止饮酒的界定。工作日是指机关单位公务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正常上班时间,法律规定放假日或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允许放假休息的时间除外,节假日值班人员在单位值班的时间也视同工作日。禁止工作日中午饮用的酒水指白酒、黄酒、啤酒、红酒或其它含有酒精的饮料。工作日午餐禁止饮酒的对象是指全县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在职公务人员,还包括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接待县外客人时,在工作日午餐可以适量饮酒,但决不允许酗酒。
  二、宣传发动,建章立制。房县禁止公务人员工作日午餐饮酒座谈会召开以后,全县各级各单位要迅速宣传发动,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制度和办法。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将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电子政务网、刷写标语、悬挂条幅、开动宣传流动车、组织文艺宣传队等途径,大力宣传禁酒令的重要意义、明文规定、禁酒访谈、禁酒活动开展情况及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等。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把禁酒令宣传到党员干部职工中去。通过宣传发动,营造氛围,促使所属党员干部人人皆知、共同参与、自觉遵守。在组织学习、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各级各单位要按照《湖北省关于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县委关于干部作风建设的八条规定》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以禁止公务人员工作日中午饮酒为重点的干部作风建设方面的有关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通过建章立制或管理办法,坚持用制度规范和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
  三、加强督导,巡视检查。县委将由县委督办室、县政府督办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等部门组成联合专班开展巡视督察工作,检查“禁酒令”执行情况。县纪委设立禁酒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宣传部在新闻媒体设立禁酒行动专栏,经常报道各地执行禁酒令的情况。财政、审计部门在公务接待费用核销入帐和审计过程中要严格审查把关。全县各级各单位可采取聘请监督员、信息员或发挥已聘用各类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各乡局级单位在普遍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也要组成相应的督查专班,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执行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制止处理,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四、严肃查处,以儆效尤。从4月1日起在全县将全面开展禁酒监督检查和调查核实工作,对饮酒违规者,做到发现一起,迅速查处一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受理查处违反“禁酒令”的违规行为。对第一次违规饮酒者,给予谈话警告、批评教育、记录在案;对第二次违规饮酒者,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对第三次违规饮酒者,将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停职反省、免去职务、轮岗交流、纪律处分。对机关单位内出现了3人次以上(含3次)在工作日午餐饮酒的,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要求,追究该单位领导人员的责任。通过严肃查处,严格追究,促使禁令畅通,引以为戒,以儆效尤。从4月1日起,对顶风违规饮酒者严肃查处。
  本办法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中  共  房  县  纪  委     中共房县县委组织部

 

中共房县县委宣传部

2008年3月16日 

发布人:hbfxjw 发布时间:2008-3-24 10:55:07
房县县委关于刹“三风”的纪律规定

一、纪律规定内容
    1、党员干部不得参与亲属之外的人员“带彩”打麻将、玩扑克牌等各种形式的娱乐活动;
    2、领导干部不得在下基层调研或检查工作时进行任何形式的“带彩”娱乐活动;
    3、严禁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不得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
    4、同城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
    5、除公务接待外,工作日中午一般不得饮酒;
    6、到基层不得消费高档烟酒;
    7、单位不得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餐饮费用;
    8、领导干部不得擅自驾驶公务用车;
    9、不得公车私用或用公车学习驾驶技术;
    10、单位不得报销或变相列支应由个人支付的车辆燃油费、维修费和其它费用。
    二、违反规定的处理办法
    1、情节较轻者,将责令其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给予批评教育并进行诫勉谈话或警示谈话;
    2、情节较重者,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并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3、情节严重者,党内给予撤职直至开除党籍之处分,行政给予撤职直至开除公职之处分。触犯刑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无论何种情节,均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规定,对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相应的责任追究。
    三、举报电话:3224211
    举报信箱:
hbfxjw@163.com

中共房县县委

2007年3月12日

发布人:房县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07-9-3 11:35:48
书 记 致 辞

在中共房县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房县“纪检监察网站”今天正式开通了。这是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一项新举措。值此开通之际,我谨代表县纪委、监察局对精心筹建网站和网站建设给予关心、支持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始终坚持党中央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及工作格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履行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协调的各项职能,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下大力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积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
    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过程中,我县坚持创新形式和载体,通过举办党风廉政知识竞赛、廉政建设巡回展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今天,针对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和普及应用,我们又建立了房县“纪检监察网站”,旨在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大力宣传上级政策和党政纪法规知识,介绍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特色和成果,加强廉政教育,拓宽监督渠道,加强经验交流,不断提升房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水平,同时,全面展示房县“风清气正、政通人和”的良好形象。
    房县县“纪检监察网站”是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的一个崭新平台,也将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向更宽、更广、更深层次推进提供一个先进的载体。今后,我们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这个主题,坚持“倡导廉洁,宣传法纪,弘扬正气,鞭挞腐败,服务经济”的办网宗旨,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先进典型激励人,以反面案例警戒人,以党纪法规约束人的基本原则,不断开设新栏目,充实新内容,扩大信息量,力求内容上丰富,形式上新颖,载体上活泼,快速及时的把高品位、高质量的信息传递给每一位登录者,在全社会营造更加浓厚的反腐倡廉氛围。
       热烈欢迎各界朋友点击登录房县“纪检监察网站”! 
       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谢谢!

发布人:base 发布时间:2004-6-28 8: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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